关于实施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工作方案
关于实施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345号)及《关于印发<长沙市实施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方案>通知》(长教通〔2017〕180号)有关要求,确保我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1.认真部署相关工作
我校成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对象的评审,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晏荣贵 钟慧莉
副组长:胡 惠 张迪平 张 志
成 员:屈雪辉 谭 伟 张 丽 胡田超 王 超 李湘黔 胡海军 黄 坚 罗煦洁 宋 珍 彭 伟 张 磊 唐 亮 郭金石
高中各年级、班级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本年级、班级学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相关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是党和政府实施的德政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和学生的关心,各处室、年级组、班级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资助对象评审条件
1.滋蕙计划的奖励对象评审条件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在校、在籍学生(原则上高一新生不参与评审),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变故的学生。重点奖励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评审条件
在公办中小学校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特殊情况可放宽至两年),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生活简朴、诚实守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岗教师,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因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三、详实提供申报材料
学生申请滋蕙计划奖励项目,必须向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校思想道德表现和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
教师申请励耕计划资助项目,必须向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滋蕙计划分配我校的名额是15个,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分配如下:高二年级7人,高三年级8人。年级组负责本年级滋蕙计划受助学生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18日之前将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工处汪倩老师。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原则上市直学校上报拟受助教师名单和材料不超过2人。有意向申请励耕计划资助的教师请于9月18日之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如实填写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励耕计划附表1),并将相报材料交至校工会谢祎老师。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受助教师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工作小组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受助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
五、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校思想道德表现和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教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相关表格可在学校网站公告和学校QQ工作群文件中下载,市教育局咨询和举报电话:84899706。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市实施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方案>》(长教通〔2017〕180号)
2.《关于开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345号)
3. 附件
湘教通〔2017〕345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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